杜绝“杀人疫苗”不能光靠杀一儆百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1-24 分类:新闻资讯
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协调各界力量,共同推动市场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规范化,用立法手段来巩固改革成果。

【侨报3月22日社论】近日,大陆媒体披露了一件骇人听闻的大案,山东一个原本在医院药剂科当科长的庞某,下海后非法经营人用疫苗,她经手的疫苗,全部未经冷藏而予销售,涉案疫苗约200万支,流入18省,涉案价值5.7亿元人民币,专家说这就是在“杀人”。庞某在没有获得疫苗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从2010年就开始购进和销售疫苗,多年间,各级监管均未能对她进行查处,监管之松懈令人惊愕。

这一案件正在追查之中,不合格疫苗的销售信息正在逐步披露,社会各界对案件进展也都高度关注,当前,除了彻查案件之外,还必须尽快查清不合格疫苗的流通状况,避免这些疫苗造成更大的危害。近年来,中国已发生多起疫苗不合格致人死亡事件,这让民众对疫苗的信任程度大幅降低,甚至有人表示不愿让自己的孩子接种疫苗,这起案件势必加重这一趋势,给公共健康和医疗的发展造成深重、长期的危害,如何降低这种危害也是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重视的。

此案危害重大,庞某是医院药剂科科长出身,原本具有非常完备的医药管理知识,却为了赚钱而故意销售未冷冻疫苗,完全是图财害命,对这样的行为,社会各界都表现出了极大的义愤,不少人说这种人应判死刑。其实,中国在药品管理方面也一直坚持严刑峻法,2007年,时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郑筱萸就曾因受贿和玩忽职守而被判死刑并于当年7月执行,然而,杀此一人却不足以以儆效尤,其后各类医药管理问题仍屡禁不绝。可见,此案处理自当从严,可治理中国医药管理,乃至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各方面问题,不能只靠杀一儆百。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市场活力和社会潜力得到了空前激发,由此而来的就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巨大成就,而与此同时,由于市场规范尚未全面创建,一些人又受到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因此,各类为牟利而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频发。可以说,这些案件已经成了经济发展的副产物。从近年来曝出的一些案件来看,监管不力和犯罪成本过低问题普遍存在,因此,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根本的办法还是要靠法治。

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一般都会暴露出很多社会问题,因为经济发展必然会引发很多原有社会框架下并不存在的新元素出现,旧有的社会管理难以适应新问题不断涌现的现实,因此,经济高速发展之后,总会迎来一个集中处理社会问题、创建新管理模式的过程。今天的中国正处在这一时期,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已经创建起一些相关规范,但仍不完善,而随着推动“万众创新、福斯创业”的新经济,新问题肯定会越来越多,中国也必须尽快对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做出调整。

美国一直被视为法治最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大都是律师出身,法律是美国的建国基础,可美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建国时期,美国的社会理想是创建一个“美德的共和国”,即白人贵族共和国,因此忽略了黑人的权利,南北战争后,林肯和共和党人发起“宪法革命”解决了这个问题;19世纪后半叶开始,美国从一个农业大国变成了工业大国,与劳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缺失又让美国出现了工人生活缺乏保障、工作生活环境极其恶劣的问题,因此,美国各界发起了一场“进步运动”,美国逐步创建了完善的社会立法体系,其中最著名的事件是1911年3月25日的纽约三角内衣工厂火灾,火灾导致146名服装工人被烧死或因被迫跳楼致死,这场火灾促成了要求改善工厂安全标准的立法。

中国也在经历着一场类似“进步运动”的司法和社会管理改革,在这次改革的过程中,中国也应借鉴美国经验,调动、协调各界力量,共同推动市场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规范化,用立法手段来巩固改革的成果,最终,建成拥有法治和良心的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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